中國市政工程協會關于印發《中國市政工程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發表時間:2023-07-27 11:32 索引號: 頒布時間:2021-7-5 頒布單位:中國市政工程協會 實施時間:2021-7-5 文號:中市協〔2021〕65號 時效性:現行 中國市政工程協會關于印發《中國市政工程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各專業委員會: 中國市政工程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經費管理辦法》已經協會駐會會長辦公會議通過?,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中國市政工程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經費管理辦法》 中國市政工程協會 2021年7月5日 附件: 中國市政工程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經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中國市政工程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經費的管理,保障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中國市政工程協會標準化管理辦法》及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過程中工作經費的收取與使用適用于本辦法。 第三條 協會不以營利為目的,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經費由編制單位等共同承擔,堅持單位自籌、自我監督、用途明確、節約使用的原則。 第四條 提交團體標準制(修)訂項目提案時,應根據標準制(修)訂工作的需要和復雜程度編制經費預算。協會相關專業委員會在組織對標準制(修)訂項目提案進行論證時,應同時論證經費預算,并將其納入標準立項建議書。 第五條 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經費,由標準起草單位等共同承擔。具體費用分擔應根據預算由標準第一起草單位與參加該標準編制的其他單位和成員協商后確定。 第六條 會員單位和有關組織可以對協會標準制(修)訂工作提供贊助等資金支持。 第七條 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經費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合理開支。 第八條 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經費使用的范圍包括: 1.團體標準的前期論證; 2.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資料查找、購置、翻譯及跟蹤采用; 3.團體標準的起草、征求意見、各項審核、技術協調等; 4.團體標準的樣品研究復制; 5.團體標準制(修)訂過程中會議; 6.標準文件的制作; 7.團體標準審查; 8.團體標準復審; 9.咨詢服務報酬; 10.管理服務費; 11.與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 第九條 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經費的開支項目包括:資料費、差旅費、會議費、勞務費、專家咨詢和審查費、宣傳推廣費、技術咨詢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等費用。各項具體開支如下: 1.資料費:團體標準制(修)訂前期論證過程中需要支出的書刊、資料、復印等費用以及購置、翻譯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和目錄等費用; 2.差旅費:團體標準制(修)訂過程(包括技術協調、各項審核)中,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公雜費等費用; 3.會議費:團體標準制(修)訂過程中為了進行論證研討、協調、評審而召開有關會議,按規定開支的會議場地和儀器設備租用費、會議文件資料印刷費等; 4.勞務費:按規定支付給參加協會團體標準的起草、匯總整理、審核、翻譯等方面的人員的勞務性費用; 5.專家咨詢和審查費:團體標準草案在制(修)訂過程中支付給咨詢委員專家、審查會議委員專家的費用; 6.技術咨詢服務費:團體標準制修訂過程中,支付第三方專業技術咨詢服務的費用; 7.宣傳推廣費:團體標準宣傳推廣所發生的費用; 8.管理服務費:團體標準制(修)訂過程中管理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標準的組織立項論證、協調、文件標準化審查、組織出版、公告、勞務等費用和協會相關標準化管理過程中的費用。 9.其他費用:指與團體標準制(修)訂直接相關的,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 第十條 協會團體標準第一起草單位應加強對標準制(修)訂經費的管理,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收取和使用工作經費,并定期向編制組成員報告工作經費使用情況。 第十一條 協會年度標準制(修)訂計劃下達后30日內,標準第一起草單位或其他參與該標準起草的單位應將管理服務費3萬元匯入協會賬戶。 管理服務費實行專款專用,具體使用按照協會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中國市政工程協會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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