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涉及市政工程領域的有關要求發表時間:2021-03-16 15:01 一、“堅持創新驅動發展 全面塑造發展新優勢”篇 完善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 通過完善標準、質量和競爭規制等措施,增強企業創新動力。 集中力量整合提升一批關鍵共性技術平臺,支持行業龍頭企業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業上下游企業共建國家產業創新中心,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支持有條件企業聯合轉制科研院所組建行業研究院,提供公益性共性技術服務。打造新型共性技術平臺,解決跨行業跨領域關鍵共性技術問題。 加快科技管理職能轉變,強化規劃政策引導和創新環境營造,減少分錢分物定項目等直接干預。 健全科技評價機制,完善自由探索型和任務導向型科技項目分類評價制度,建立非共識科技項目的評價機制,優化科技獎勵項目。建立健全科研機構現代院所制度,支持科研事業單位試行更靈活的編制、崗位、薪酬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間創新資源自由有序流動機制。 二、“加快發展現代產業體系 鞏固壯大實體經濟根基”篇 健全產業基礎支撐體系,在重點領域布局一批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完善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建設生產應用示范平臺和標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試驗驗證等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完善技術、工藝等工業基礎數據庫。 深入實施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工程,發展服務型制造新模式,推動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 建設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完善智能制造標準體系。深入實施質量提升行動,推動制造業產品“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 統籌推進傳統基礎設施和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打造系統完備、高效實用、智能綠色、安全可靠的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 圍繞強化數字轉型、智能升級、融合創新支撐,布局建設信息基礎設施、融合基礎設施、創新基礎設施等新型基礎設施。 加快交通、能源、市政等傳統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加強泛在感知、終端聯網、智能調度體系建設。發揮市場主導作用,打通多元化投資渠道,構建新型基礎設施標準體系。 三、“形成強大國內市場 構建新發展格局”篇 完善境外生產服務網絡和流通體系,加快金融、咨詢、會計、法律等生產性服務業國際化發展,推動中國產品、服務、技術、品牌、標準走出去。 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率,保持投資合理增長。加快補齊基礎設施、市政工程、農業農村、公共安全、生態環保、公共衛生、物資儲備、防災減災、民生保障等領域短板,推動企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推進既促消費惠民生又調結構增后勁的新型基礎設施、新型城鎮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設。 構建基于5G的應用場景和產業生態,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醫療等重點領域開展試點示范。
以數字化助推城鄉發展和治理模式創新,全面提高運行效率和宜居度。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將物聯網感知設施、通信系統等納入公共基礎設施統一規劃建設,推進市政公用設施、建筑等物聯網應用和智能化改造。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臺和運行管理服務平臺,構建城市數據資源體系,推進城市數據大腦建設。探索建設數字孿生城市。加快推進數字鄉村建設,構建面向農業農村的綜合信息服務體系,建立涉農信息普惠服務機制,推動鄉村管理服務數字化。 推動購物消費、居家生活、旅游休閑、交通出行等各類場景數字化,打造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數字生活。推進智慧社區建設,依托社區數字化平臺和線下社區服務機構,建設便民惠民智慧服務圈,提供線上線下融合的社區生活服務、社區治理及公共服務、智能小區等服務。豐富數字生活體驗,發展數字家庭。加強全民數字技能教育和培訓,普及提升公民數字素養。加快信息無障礙建設,幫助老年人、殘疾人等共享數字生活。 擴大基礎公共信息數據安全有序開放,探索將公共數據服務納入公共服務體系,構建統一的國家公共數據開放平臺和開發利用端口,優先推動企業登記監管、衛生、交通、氣象等高價值數據集向社會開放。開展政府數據授權運營試點,鼓勵第三方深化對公共數據的挖掘利用。
四、“全面深化改革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篇 圍繞服務國家戰略,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優化、結構調整和戰略性重組,增強國有經濟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發揮國有經濟戰略支撐作用,推動國有經濟進一步聚焦戰略安全、產業引領、國計民生、公共服務等功能,調整盤活存量資產,優化增量資本配置,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集中,向提供公共服務、應急能力建設和公益性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集中,向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中。對充分競爭領域的國有經濟,強化資本收益目標和財務硬約束,增強流動性,完善國有資本優化配置機制。建立布局結構調整長效機制,動態發布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指引。 按照完善治理、強化激勵、突出主業、提高效率的要求,深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度轉換經營機制,對混合所有制企業探索實行有別于國有獨資、全資公司的治理機制和監管制度。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完善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靈活開展多種形式的中長期激勵。 堅持授權與監管相結合、放活與管好相統一,大力推進國資監管理念、重點、方式等多方位轉變。優化管資本方式,全面實行清單管理,深入開展分類授權放權,注重通過法人治理結構履職,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深化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科學合理界定政府及國資監管機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和所持股企業的權利邊界。 進一步放寬民營企業市場準入,破除招投標等領域各種壁壘。創新金融支持民營企業政策工具,健全融資增信支持體系,對民營企業信用評級、發債一視同仁,降低綜合融資成本。 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統籌推進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改革土地計劃管理方式,賦予省級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權,探索建立全國性的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建立不同產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機制,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 推進能源、鐵路、電信、公用事業等行業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放開競爭性業務準入,進一步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加強對自然壟斷業務的監管。 全面推行“證照分離”、“照后減證”改革,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五、“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篇 以縣域為基本單元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強化縣城綜合服務能力和鄉鎮服務農民功能。健全城鄉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護機制,推動市政公用設施向郊區鄉村和規模較大中心鎮延伸,完善鄉村水、電、路、氣、郵政通信、廣播電視、物流等基礎設施,提升農房建設質量。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統一、制度并軌,增加農村教育、醫療、養老、文化等服務供給,推進縣域內教師醫生交流輪崗,鼓勵社會力量興辦農村公益事業。提高農民科技文化素質,推動鄉村人才振興。 在西部地區脫貧縣中集中支持一批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從財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給予集中支持,增強其鞏固脫貧成果及內生發展能力。 六、“完善新型城鎮化戰略提升城鎮化發展質量”篇 以促進城市群發展為抓手,全面形成“兩橫三縱”城鎮化戰略格局。優化提升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成渝、長江中游等城市群,發展壯大山東半島、粵閩浙沿海、中原、關中平原、北部灣等城市群,培育發展哈長、遼中南、山西中部、黔中、滇中、呼包鄂榆、蘭州-西寧、寧夏沿黃、天山北坡等城市群。建立健全城市群一體化協調發展機制和成本共擔、利益共享機制,統籌推進基礎設施協調布局、產業分工協作、公共服務共享、生態共建環境共治。優化城市群內部空間結構,構筑生態和安全屏障,形成多中心、多層級、多節點的網絡型城市群。 依托輻射帶動能力較強的中心城市,提高1小時通勤圈協同發展水平,培育發展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現代化都市圈。以城際鐵路和市域(郊)鐵路等軌道交通為骨干,打通各類“斷頭路”、“瓶頸路”,推動市內市外交通有效銜接和軌道交通“四網融合”,提高都市圈基礎設施連接性貫通性。 優化市政公用設施布局和功能,支持三級醫院和高等院校在大中城市布局,增加文化體育資源供給,營造現代時尚的消費場景,提升城市生活品質。 加快縣城補短板強弱項,推進公共服務、環境衛生、市政公用、產業配套等設施提級擴能,增強綜合承載能力和治理能力。支持東部地區基礎較好的縣城建設,重點支持中西部和東北城鎮化地區縣城建設,合理支持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城建設。 加快推進城市更新,改造提升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和城中村等存量片區功能,推進老舊樓宇改造,積極擴建新建停車場、充電樁。 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推行城市樓宇、公共空間、地下管網等“一張圖”數字化管理和城市運行一網統管??茖W規劃布局城市綠環綠廊綠楔綠道,推進生態修復和功能完善工程,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建設自行車道、步行道等慢行網絡,發展智能建造,推廣綠色建材、裝配式建筑和鋼結構住宅,建設低碳城市。 七、“提升國民素質 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篇 突出職業技術(技工)教育類型特色,深入推進改革創新,優化結構與布局,大力培養技術技能人才。 支持高水平工科大學舉辦職業技術師范專業,建立高等學校、職業學校與行業企業聯合培養“雙師型”教師機制。 發揮在線教育優勢,完善終身學習體系,建設學習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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